关于赴华签证政策调整的通知(8月29日发布)
2022-08-29 15:43

为进一步恢复中马人员往来,结合全球新冠疫情态势,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外籍人员向驻马达加斯加使馆申请签证及入境中国政策调整如下:

1.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持有效学习类居留许可的外国留学生可入境中国,无须另行申请签证;

2.即日起,中国驻马达加斯加使馆开始受理赴华接受学历教育的长期留学人员签证申请(X1字签证),有关人员可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学校录取通知书(新生)或返校证明(老生)申请,赴华留学人员家属(未成年子女/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可申请签证赴华随居或探亲(S1或S2字签证)。

本次调整后,可受理的主要签证类型及其材料要求如下:

签证类型适用情形核心材料
M/F

M:入境进行商贸活动人员。

F: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非商业活动人员。
中国境内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
Z赴华工作人员。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X1赴华接受长期学历教育人员。

1.《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

2.学校录取通知书(新生)或返校证明(老生)。
S1/S2赴华复工复产人员或留学人员(持Z字/M字/F字/X1字签证)的未成年子女/配偶/父母/配偶父母。

1.在中国境内工作或学习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及其护照、在华有效工作居留证件(如邀请人已在中国境内);

2.邀请人的Z字/M字/F字/X1字签证或申领相关签证的核心材料(如与邀请人一同申请签证);

3.申请人与邀请人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Q1/Q2中国公民或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赴华家庭探亲、团聚、探望危重病亲属或奔丧(“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户口簿等),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4.如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人,还须提交死者或危重病人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或病危通知书及申请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C机组人员。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上述签证申请人均要在入境前接种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疫苗。不适宜接种疫苗者请提供有关证明,以便另行研究。

有关签证申办流程、其他申请材料等事宜请登录中国签证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visaforchina.org/)并勾选进入塔那那利佛签证中心页面浏览了解或联系签证服务中心官方邮箱(madagascarcenter@visaforchina.org)咨询。

驻马达加斯加使馆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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