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梅大使在马达加斯加媒体发表署名文章《携手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推动中马渔业合作可持续发展》
2022-11-26 00:33

11月25日,驻马达加斯加大使郭晓梅在马主流媒体《新闻报》发表署名文章《携手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推动中马渔业合作可持续发展》。全文如下:

前不久,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了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的最鲜明特征之一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我们坚持可持续发展,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在渔业领域同样如此。

渔业合作是中马双边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成果丰硕,前景广阔,两国共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正面临宝贵机遇。我想借此机会向马各界朋友介绍中国渔业发展情况和远洋渔业管理政策,以增进相互了解,共同推动渔业合作行稳致远。

大力发展水产养殖,满足人民消费需求。中国是人口大国,水产品年消费量约6800万吨。满足人民对水产品的消费需求,靠的是大力发展水产养殖,而不是向大自然无限制索取。2021年中国水产品产量达6690万吨,其中海水和淡水养殖产量共5400万吨,约占消费量八成。中国是世界上主要渔业国家中唯一养殖产量超过捕捞量的国家。如果朋友们到访中国沿海地区,会看到一片片碧波千顷、绵延不断的海洋牧场。近年来,随着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运用,中国海产养殖产量不断增长,2021年达2211万吨,满足了国内65%的海鲜消费需求。同时,海洋捕捞量呈下降趋势,2021年为951万吨,其中远洋捕捞量仅225万吨,占全球的比例不足2.5%。

加强远洋渔业监管,推动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在远洋渔业领域,中国积极践行“一带一路”倡议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致力于科学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渔业资源。中国已加入南印度洋渔业协定(SIOFA)、印度洋金枪鱼委员会(IOTC)等8个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并积极履行成员义务,不断加强远洋渔业监管。

一是建立建全远洋渔业管理法规体系。早在1986年和2003年,中国就分别颁布了《渔业法》和《远洋渔业管理规定》,实行远洋渔业许可和远洋渔船登记检验等制度,所有远洋渔船均须取得捕捞许可证或经批准后方可作业。严格控制远洋渔业规模,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增远洋渔船。

二是严格实施远洋渔业监管。建立了远洋渔业数据收集和报送体系,涵盖渔船信息、渔捞日志及转载等全方位的远洋渔业数据。对远洋渔船实行24小时船位监测,所有远洋渔船均须每小时自动报告1次船位,远高于每4小时1次的国际通行报送频率。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捕鱼活动。2020年,中国修订完善了《远洋渔业管理规定》,专门加入严禁远洋渔业企业和远洋渔船从事、支持或协助IUU渔业活动的条款。中国就打击IUU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对有关中国渔船涉嫌违规的线索,中方均认真调查,以“零容忍”态度对经核实的违规远洋渔业企业和渔船进行严厉处罚。

四是主动实施公海自主休渔。中国在印度洋、大西洋、太平洋部分尚无区域渔业组织管理的公海区域开展自主休渔,为养护公海渔业资源作出积极努力。

可以说,中国在远洋渔业领域政策是清晰的,管理措施是有力的,为推动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中马渔业管理政策对接,推动渔业合作健康发展。近年来,中马渔业合作已取得显著成果。两国渔业主管部门密切交流,加强渔业管理政策对接。中国使馆与马渔业和蓝色经济部保持日常沟通,前不久向其下属的渔业监控中心捐赠了5000升燃料,支持巡逻艇加强执法巡逻,打击非法捕鱼。两国渔产品贸易持续增长。2022年1至9月,马海产品对华出口834万美元,同比增长26%。

中国渔业企业来马投资形式日趋多样,为当地创造大量就业及税收。除捕捞业外,还投资建设渔业基地,包括渔船维修、冷库及加工设施,向产业价值链上下游不断延伸。中国企业还投资建设了海产养殖设施,致力于促进马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国渔业企业在马投资,同时注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为当地社区作出积极贡献。

展望未来,中方愿秉持真实亲诚合作原则,与马方全面加强渔业和蓝色经济合作,促进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这方面,我们有很多工作可做,例如双方渔业管理部门可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开展渔业资源联合调查和监测,共同保护渔业资源。双方应鼓励和指导渔业企业开展生态和环境友好型捕捞,确保渔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可重点加强海产养殖合作,充分利用马沿海大陆架良好自然生态,开展高价值海鲜品种养殖,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推动渔业资源永续利用。

万顷碧波起,相知云帆扬。让我们携起手来,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推动中马渔业合作走向深蓝,更多造福两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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